鄭錦代表:
您提出《關于適當調整鄉村建設用地相關政策的建議》收悉,現將辦理情況答復如下:
一、堅持鄉村建設用地統籌發展方面
在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戰略背景下,以耕地總量不減少、永久基本農田布局基本穩定為前提,構建"縣域主導+鄉鎮實施"的全域土地整治工作架構,通過實地調研,結合鄉鎮地方經濟特色,對農用地、農村建設用地、城鎮工礦用地、損毀土地和未利用地等進行綜合集中整治,開展全域綜合整治活動,可破解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等對鄉村振興建設發展的制約,目前我局正在牽頭組織開展該項工作。
二、堅持集中力量服務鄉村振興項目方面
一是成立報批專班。為切實保障我縣各類建設項目和重大項目用地需求,縣政府于2023年底印發了《關于完善永泰縣建設項目用地報批工作專班和工作任務的通知》,成立建設項目用地報批工作專班,進一步規范報批流程、梳理堵點難點,強化用地報批工作力量;二是制定“變串聯為并聯”機制。進一步優化項目報批流程,以往項目從策劃到開工建設,歷程較多、耗時較長。為了節省項目落地建設所需時間,縣報批專班認真梳理分析,將以往的項目策劃、規劃調整、農轉用報批到土地出讓等工作環節串聯開展的工作模式改為并聯推進,實現將原來項目落地所需時間由14個月降低為6個月;三是編制報批服務手冊。化繁為簡,認真梳理當前用地報批存在的問題,編制報批材料清單和報批流程,制定樣式表冊,形成可復制、可填空的建設項目用地和農村村民建房農轉用報批手冊,切實保障全縣用地要素需求。
三、注重鄉村建設用地規劃性和前瞻性方面
根據《福建省村莊規劃編制指南(試行)》等要求,我局指導各鄉鎮人民政府組織編制鄉鎮國土總體空間規劃和村莊規劃,截止目前,我縣已批復村莊規劃216個,同時根據《福建省自然資源廳 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保障和規范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用地實施細則的通知》(閩自然資發〔2022〕58號)和《福建省自然資源廳關于規范農村一二三產項目和采礦用地農用地轉用報批要求的通知(試行)》(閩自然資發〔2023〕60號)等文件精神,可預留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用地,單個項目建設用地總面積不超過30畝,在不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和生態保護紅線、不突破國土空間規劃建設用地指標等約束條件、不破壞生態環境和鄉村風貌的前提下,各地可在村莊建設邊界外安排少量建設用地,并預留不超過5%的規劃建設用地機動指標,且一個建制村原則上不得超過5畝,用于農村公共公益設施、零星分散的鄉村文旅設施及農村新產業新業態等項目,并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和供地手續。
專此答復
分管領導:蔡永福
聯 系 人:吳帆
聯系電話:13809510951
永泰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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