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學,特殊教育學校,縣教師進修學校:
根據《福州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5年全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榕教規〔2025〕4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就做好2025年我縣初中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規定,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促進我縣義務教育均衡、協調、可持續發展,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教育需求。
二、招生原則
有利于就近入學;有利于教育均衡發展;有利于教育資源優化配置;有利于社會和諧發展。
三、招生對象
(一)具備本縣戶籍和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學籍的2025年小學畢業生。
(二)本縣居住并持有居住證的外來務工隨遷子女需在本縣初中升學的2025年小學畢業生。
四、報名辦法
(一)在縣內小學就讀的畢業生應持戶口簿原件、復印件于5月26日至5月30日在畢業學校報名。
(二)在縣外小學就讀需回本縣初中升學的畢業生,其監護人應于7月1日至7月10日到縣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報名。
五、資審辦法
(一)畢業學校應對畢業生的戶籍、學籍、居住地、學生來源等情況進行嚴格審核。對符合城區初中學校招生條件的畢業生基本情況必須列表造冊,并在學校對外公示欄上公示,自覺接受群眾監督。
(二)畢業生應填寫《2025年永泰縣初中招生登記表》相關信息,貼上近期正面免冠與畢業證同底的相片并加蓋畢業學校公章,擬升中學欄原則上應按戶籍地對口中學填寫,監護人要簽字確認。
(三)各小學應按報名號順序把《永泰縣2025年初中招生登記表》信息輸入《2025年小學畢業生花名冊》并發送至局基礎教育科。同時根據招生日程表安排的時間,隨帶相關附件到局基礎教育科,辦理集體報名手續。
六、招生辦法
(一)城區初中
1.招生學校:永泰一中、城關中學、青云中學、永泰一中旗山校區
2.招生條件
(1)2025年6月30日之前具備樟城鎮、城峰鎮(以下簡稱為城區)戶籍的小學畢業生。
(2)具備富泉鄉、嶺路鄉出生申報戶籍的小學畢業生,根據小規模初中資源整合等相關文件執行。
(3)其他文件另有規定的,按文件規定執行。
上述條件生源招收后,城區初中有學位富余依次招收該校招生片區內以下(4)—(5)類別的生源, 未安排入學的將統籌安排到有富余學位的中學就讀。若無法滿足上述某類全部生源時,將通過隨機派位的方式予以安排。
(4)2025年6月30日前,在城區購房的購房戶子女。
(5)持有居住證的外縣(省、市)戶籍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3.生源調配
城區中學七年級招生,原則上按原劃定的招生區域進行調配生源,其中城關中學、青云中學片區的生源按隨機派位結果安排。當其他學校學位不足時,也將通過隨機派位的方式統籌安排。
(二)農村初中
1.同安鎮、梧桐鎮戶籍小學畢業生按原定相關中學招生區劃片招生,由學生畢業學校負責生源劃分,具體名單送局基礎教育科備案。
2.塘前、丹云、蓋洋、東洋鄉戶籍小學畢業生分別升入葛嶺中學、清涼中學、永泰二中、永泰三中就讀,紅星鄉小學畢業生升入永泰三中或清涼中學就讀。
3.除上述鄉鎮外,其余鄉鎮小學畢業生原則上在戶籍地對口鄉鎮中學升學。
4.外縣籍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安排在居住地就近初中入學。
七、其他事項
(一)實行分組抽簽入學的,提前5天向社會公布入學分組名單,以抽簽形式確定入學學校,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
(二)嚴肅紀律,廉潔招生。如若發現有違規違紀行為,一經查實將由縣紀委監委駐縣教育局紀檢監察組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三)本辦法未盡事項由縣義務教育招生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1.小學、中學、招生報名代碼順序表
2.2025年初招工作日程表
3.2025初中報名各類表冊
永泰縣教育局
2025年6月9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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